迷车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用车 > 内容

三部门发布公告:保障性住房实施税费减免政策

时间:2023-10-09 17:06
来源:网络
阅读量:16003   
摘要:随着ldquo;金九银十rdquo;旺季的到来,国家和地方新一轮促消政策频出,持续利好汽车消费,再加上ldquo;中秋+国庆rdquo;双节效应,出行需求暴涨,提前释放购车需求,9月汽车消费市场热度依旧。于此同时,各厂商季末冲量,汽车市场与...
三部门发布公告:保障性住房实施税费减免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公告,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从今年10月1日起,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保障性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公告明确,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保障性住房继续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对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此外,保障性住房项目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按照城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范围确定。

声明:免责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江西汽车行业网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江西汽车行业网-未经本站允许,禁止镜像及复制本站。投诉及建议联系邮箱:linghunposhui@sina.com

Copyright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西汽车行业网 jx.qchnet.com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20177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