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和单位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各地要合理界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补偿和财政补偿范围,综合考虑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公众承受能力、财政补贴等因素,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城市公共交通现有价格水平开展评估并及时优化调整。对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行听证的,要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对定制公交等线路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对远郊等长距离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线路,可探索采用按里程计价方式。
声明:免责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江西汽车行业网-未经本站允许,禁止镜像及复制本站。投诉及建议联系邮箱:linghunposhui@sina.com
Copyright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西汽车行业网 jx.qchnet.com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20177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