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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清喉咽颗粒等3种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时间:2024-03-15 16:53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13345   
摘要:根据《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沟通交流会议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会议,就关键阶段重大问题进行沟通交流。Ⅱ类会议一般安排在申请后60日内召开,系指为药物在研发关键阶段而召开的会议,主要包括下列情形: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前会议、药物Ⅱ期...

3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核,清喉咽颗粒、固肾合剂、清热解毒片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请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4年12月11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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